坚持党建引领,坚决打赢整县脱贫摘帽攻坚战
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要把扶贫开发同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,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。”贺州市昭平县是国定贫困县和广西深度贫困县,“十三五”期间,要实现“贫困县脱贫摘帽、60个贫困村脱贫出列、6.99万贫困人口脱贫销号”的目标,任务艰巨繁重。昭平县牢固树立“围绕扶贫抓党建,抓好党建促扶贫,检验党建看脱贫”理念,始终把党建工作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。2016年以来,全县累计实现35个贫困村脱贫出列、10609户47267人脱贫摘帽,贫困发生率由2015年底的18%下降至2018年底的7.69%,为昭平2019年要实现22112名贫困人口脱贫、22个贫困村出列和整县脱贫摘帽的目标,2020年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政治保障。
一、加强组织领导,打造脱贫攻坚火车头
一是科学确立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思路。 2019年县委提出了以脱贫攻坚统揽工作全局的“137”工作思路,确保政策、资金、项目、人员、作风“五个保障到位”。二是构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责任体系。落实“五级书记抓扶贫”工作格局,出台《关于建立健全县乡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》,明确县、乡党委负总责,党委书记负首要责任,其他班子成员负具体责任,形成大抓党建、合力抓党建的鲜明导向。三是锻造脱贫攻坚干部队伍。实施扶贫先锋工程,组建县乡村三级扶贫先锋队。按照“5432”结对帮扶机制,落实9323名党员干部,实现贫困户、贫困户学生“一帮一联”全覆盖。
二、落实关爱政策,激活脱贫攻坚新动能
一是关心关爱干部。落实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,共为400多名干部晋升相应职级;稳步提高绩效考核奖励水平,推行绩效奖励单位二次分配,乡镇干部绩效按县直单位同等次1.2倍发放等制度。二是突出在脱贫攻坚一线提拔干部。2015年11月以来,从基层扶贫一线干部中提拔重用正科级干部14 名、副科级干部37名,进一步激发全县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。三是实行容错纠错。出台《昭平县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办法(试行)》,坚持“三个区分开来”,重新重用因工作失误受处分的干部5名。四是树好先进典型。注重发挥奖励和表彰的激励导向作用,以李北年、陈桂逸、彭达长等人的先进典型事例,为党员干部作出榜样表率。
三、建强战斗堡垒,提升脱贫攻坚引领力
一是建强基层党组织。新成立易地扶贫搬迁点党组织8个、非公企业党组织4个、社会组织党组织1个,成立自然村党支部349个,不断提升基层党建覆盖面。筹资320万元为驻村工作队员解决“六有”工作生活设施设备;投入资金1700多万元建成20个农村新型生态宜居社区、26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。二是提升示范带动能力。培育脱贫攻坚“双带标兵”,2016年以来,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120期,共培训党员增收联动带头人10620人次;将1280名人才纳入乡土人才库管理;全县每个村均有致富带头人3名以上;评选表扬党员创业带富示范户91名。三是创新举措激发党建活力。“抓党建促脱贫”党建促脱工作模式被自治区“四合一”考评组列入创新亮点加分项目;推进昭平县·鼎湖区联建共创,实现凝聚发展合力、协调培养人才、强镇富民兴村、互利互惠共赢的目标;粤桂扶贫协作在全区率先实现贫困村结对帮扶全覆盖,鼎湖区56个帮扶单位落实帮扶资金3102万元;推行乡镇基层党建工作积分制等创新做法,激发党建活力。
四、坚持从严治党,清除脱贫攻坚拦路石
一是深入开展“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”活动。制定《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》,落实“红黑榜”通报制度,持续开展暗访、夜访活动。2018年,共开展实地督查13次,发出问题整改清单15份,提出问题整改意见42条;下发督查通报5期,移交纪委监委问题线索3条。二是加强对第一书记、驻村工作队员管理。严格执行工作队员吃住在村的纪律要求,严格手机软件签到管理,身穿红马甲上岗服务,避免出现挂名、走读现象。三是加大扶贫资金监管力度。印发了《昭平县扶贫领域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办法(试行)》,组织财政、审计、扶贫等部门不定期对全县各类扶贫资金项目进行抽查,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。四是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。紧盯扶贫领域六个方面突出问题精准发力,细化措施,深挖问题线索,对扶贫资金主管单位落实核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,对自治区审计反馈的67条危房改造问题线索,205条低保问题线索深入开展核查。深入开展深度贫困村机动式巡察,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。今年上半年,共通报6批次8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,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34条,立案48件,审结38件,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人。
(作者系昭平县委书记)


